没人喜欢割肉。但在加拿大,把亏损的股票适时卖掉,用这笔亏损去冲抵其他持仓的资本利得,是完全合法而且用了几十年的"节税工具"。英文叫Tax-Loss Harvesting,中文可以叫"亏损收割"或"卖烂股抵税"。

什么是tax-loss harvesting

Wealthsimple税务规划主管Kris Kibler对MoneySense解释得很直接:如果你今年从好股票里赚了钱,又同时持有另一只深套的股票,把亏的那只卖掉实现亏损,就可以用来抵掉赚的那部分的资本利得税。

举个教科书例子:你当年用1万加元买了一只股票,现在只值7000。如果直接卖掉,这3000加元的资本亏损就能用来抵掉你今年其他股票赚的3000加元资本利得。能用完的亏损没用完,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,或者往回倒推用来抵过去三年的资本利得。

Kibler在采访里特别提醒:别为了抵税而抵税。"税务筹划不是把投资组合忘到一边去做的事。"换句话说,不要因为想省那点税,就卖掉一只你本来长期看好、只是暂时下跌的股票。

加拿大CRA的30天"虚假亏损"规则

这是最容易踩坑的地方——加拿大税务局(CRA)不允许所谓的"虚假亏损"(Superficial Loss)。规则是这样的:

你卖出一只股票实现亏损,如果在卖出前30个日历天到卖出后30个日历天的61天窗口内,你或"关联人"又买回同样或"实质相同"的证券,这笔亏损就不被承认,不能用来抵税。

更关键的是——"关联人"包括: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、你或配偶控制的公司、以及CRA定义的"关联方"(affiliated person)。也就是说,你自己卖了,老婆的账户隔天在另一家券商里把同一只股票买回来,照样会被当成虚假亏损。

Kibler在采访中原话:CRA不希望你"先享受抵税的好处,然后转头把一模一样的证券买回来,继续放在同一个组合里"。想继续暴露在同一个板块或主题,更稳的做法是买一只相似但不"实质相同"的ETF或股票——具体怎么判断"实质相同",建议找会计师过一遍。

普通投资者该怎么做

先看三件事:

第一,只有应税账户(taxable / non-registered)里的亏损才能用来抵税。TFSA、RRSP、RESP里的亏损——不管亏多惨,都不能拿去抵账户外的资本利得。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点。

第二,注意加拿大券商T+2的交割规则:想让这笔交易算在当年,一般要在12月倒数第几个交易日之前就卖掉——每年券商会公告具体截止日,年底前认真看一下。

第三,卖之前先问自己:"除了想省税,这只股票还该不该拿?"如果本来就想减仓,顺手把这个节税好处收下;如果长期看好,就别为了那点税打乱策略。

资本亏损和资本利得的具体计算方式、往年未用完的亏损怎么调出来、以及如何申报,各家情况差别大。有大额交易、或者涉及美股/美元账户的朋友,建议找持牌会计师或税务顾问核算,具体以官方规则为准。

——VanLife 财经小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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